二类港口口岸建设项目
二类港口口岸是指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港口口岸。需要报批的二类港口口岸须列入各地及全省口岸发展建设五年规划,并由各地在上一年度末作为下一年度的口岸建设计划上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经审核同意已列入下一年度的全省口岸建设计划。需报批的内容包括:进出口货物装卸点、出口货物起运点(含临时起运点)、临时挖沙采石作业点。
二类港口口岸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流程
口岸开放的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
省人民政府《批转<广东省进出口货物起运点、装卸点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1982]48号)
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1985]152号)
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关于《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沙采石作业点的审批权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口字[1986]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关于《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沙采石作业点的审批权限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87]18号)
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76号
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口岸管理科
电 话:83808922、83209265
E-mail: kagl@fsboft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