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口岸建设项目申请审批程序
航空口岸是经国务院批准开放的空港口岸,它分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航空口岸和有限制的对外开放的航空口岸两大类,又称国际机场和特定机场。
航空口岸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流程
*特定机场要求临时性开放的,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并抄送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政府审核后再上报国务院。
注:此项业务出年应该不会开展,在网上只起到宣传的作用。
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76号
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口岸管理科
电 话:83808922、83209265
E-mail: kagl@fsboftec.gov.cn